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镇市站街镇大尖坡风电场已由******能源局以******能源局关于同意清镇市站街镇大尖坡风电场项目核准的通知 黔能源审【2024】190号(项目编码:2404-520000-60-01-17565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80%,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清镇市卫城镇、麦格乡。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装机容量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场内风力发电机与机组箱式变电站接线方式为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升压至 35kV,通过 35kV 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110kV升压站 35kV 母线上,场区共 4 回集电线路。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拟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站街变电站110kV 侧,架空线型号为1×240mm 2,线路长度约为19.8km。
2.3 项目总投资(元):******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0.00
2.4 计划工期(天):365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及缺陷修复等,以及全容量并网前完成行业主管部门、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最新标准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合同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临时土地征拆、前期手续专题办理、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储存,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 240小时试运行,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办理并网手续(发包人负责以发包人名义签订并网手续所需的各项协议,包括签订《电力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组织电网公司验收并缴纳相关行政费用;承包人负责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并承担除地方行政部门收取的行政费用外的全部费用)、调度及供电手续、永久用地征地协调(不含永久征地费用)、地方关系协调、各类民事纠纷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等;即通过达标投产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质保期内全部保修服务等为建设一个完整功能的风电场所需要的全过程的“交钥匙 ”工程(含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满足贵州电网、电力行业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4)安全目标: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要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关于对本项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认定:投标人须具备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的许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新修订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对“许可证等级”及“从事范围”的调整,以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发证时间为判定依据。)(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单位有效注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8年(含)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10年(含)以上,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职务。(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电气类或机电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电气类或机电类注册执******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资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均可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2)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联合体各方应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负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6)除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7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16日 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 ://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能源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 号 电话:085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贵阳市白云区白金大道西侧中天金融城国际社区A5地块2栋11层3号 | 地 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
联 系 人: | 林工 |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 | 向秀、吴茜、邹启飞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子邮箱: | / | 电 子 邮 箱: | / |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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