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001]zzgj[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轮训大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内容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03 09:30:00,更正为:2025-06-0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6-03 09:30:00,更正为:2025-06-05 09:30:00。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更正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磋商及评审方法-表三详细评审表中
原评审要求:服务团队资质(1.0分)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资质进行评分:1、拟投入项目服务团队设置了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食品检验岗位人员、食品加工岗位人员,每设置一种岗位人员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多计3人,本小项满分3分。注:相同岗位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只计一个岗位。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名单、上述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2025年01月至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服务团队资质(1.2分)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资质进行评分:1、拟投入项目服务团队设置了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食品检验岗位人员、食品加工岗位人员,每设置一种岗位人员得0.2分,本小项满分0.6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的,每提供一人得0.2分,最多计3人,本小项满分0.6分。本项满分1.2分。注:相同岗位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只计一个岗位。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名单、上述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2025年01月至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原评审要求:原材料来源的保证措施(8.0分)针对采购的各大类((1)米面杂粮分类、(2)食用油分类、(3)肉离蛋类(含鲜肉、冷冻肉)、(4)蔬菜水果分类、(5)冻货水产分类、(6)副食调料分类、(7)菜油、大豆油、花生油等、(8)花生油、(9)肉类、(10)饮用水类)从产品的原材料开始追溯,供应商可以对进货来源等过程做详实描述并提供佐证材料或情况说明,每项得0.8分,最高得8分,没有详细内容表述或提供的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单项不得分。
现修改为:原材料来源的保证措施(9.8分)针对采购的各大类((1)米面杂粮分类、(2)食用油分类(菜油、大豆油、花生油等)、(3)肉禽蛋类(含鲜肉、冷冻肉)、(4)蔬菜水果分类、(5)冻货、水产分类、(6)副食调料分类、(7)饮用水类)从产品的原材料开始追溯,供应商可以对进货来源等过程做详实描述并提供佐证材料或情况说明,每项得1.4分,最高得9.8分,没有详细内容表述或提供的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单项不得分。
原评审要求:类似企业业绩(2.0分)供应商具有类似(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业绩(不含供应商承接的饭堂经营权项目),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计算2个单项业绩,满分2分。注: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单位的业绩只计一次。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公章,否则不得分。②合同体现签订日期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的,但是合同履行期限能明显判断在2020年5月1日(近五年)或之后开始实施的,该合同应予以认可。③若合同无法体现具体内容的,可增加客户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现删除类似企业业绩(2.0分)要求。
原评审要求:食材供应保障(4.0分)供应商自有或签约的在有效期内的果蔬农场、养殖场,每提供一个证明文件得1分,最高得4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相关图片和文字性说明;②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合作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满足不得分。(2)产权证的产权人须与供应商名称或其法人代表名称一致;租赁合同或合同作合同(协议)的一方须与供应商名称或其法人代表名称一致;不满足不得分。
现修改为:食材供应保障(4.0分)供应商自有或签约的在有效期内的果蔬农场、养殖场,每提供一个证明文件得1分,最高得4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相关图片和文字性说明;②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合作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满足不得分。(2)产权证的产权人须与供应商名称或其法人代表名称一致;租赁合同(协议)的一方须与供应商名称或其法人代表名称一致;不满足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方式: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永丰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451-******-3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51-******-3095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30日